劳动争议诉讼条件及举证责任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15 14:41) 点击:338 |
劳动争议诉讼条件及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诉讼条件 依照《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和民诉法的有关规定起诉条件有: l、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替起诉,其他人未经委托授权的无权起诉。 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而向法院起诉,不能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实施依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4.起诉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予受理。 5、起诉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除以上劳动争议为所欲为的基本要求以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对下列劳动纠纷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它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同时该“解释”第三、四、五、七条也明确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范围。 人民法院对如上符合起诉条件和受理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间内立案受理。同时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采取两审终审制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别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对第二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即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审理机关调查取证。 1、谁主张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是程序法中关于证据责任的一般分配方式。谁主张谁举证是指在争议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就其主张必须有依据,这种依据除法定无须举证的情形外一般表现为证据。在劳动争议中具体内容为:申请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应提出证据加以证明,被申请人对自己提出的答辩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也应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 2、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此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主张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 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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