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孙婉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适用范围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2 15:06)    点击:112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适用范围

  (1)侵害身体权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

  (2)侵害健康权

  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 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3)侵害生命权

  侵害生命权的后果, 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 因此,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 请求权人的范围,以死者死亡时为限,包括胎儿在内。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内。

  上述三种情况,抚慰金赔偿请求权由权利人专有行使,均为专属权利。前两种的直接受害人为权利人,明文规定不得让与或继承;后一种侵害生命权的抚慰金请求权人,本身就是直接受害人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而没有必要加以规定。上述三种抚慰金请求权均为专属其请求权人自身所行使,原则上都不得让与或继承。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孙婉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孙婉律师,孙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孙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70435189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孙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通化律师 | 通化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孙婉律师主页,您是第16077位访客